財產和行為稅司
主要職責:
財產和行為稅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財產和行為各稅政策、指導和監督財產和行為各稅征收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。主要職責是:組織實施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印花稅、資源稅、土地增值稅、車船稅、煙葉稅、契稅、耕地占用稅、環境保護稅等(以下簡稱財產和行為各稅)的稅收業務管理,擬訂具體征收管理政策和辦法;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;指導財產和行為各稅種的征管業務。
內設處室:
綜合處、財產和行為稅一處、財產和行為稅二處、財產和行為稅三處、財產和行為稅四處。